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,按照《吉林艺术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学院审计处组成审计组,于2025年7月起,对公共基础部原主任张旭、招生办公室原主任、就业办公室原主任迟秀兰、保卫处(部)原处(部)长佟国权、资产管理处原处长徐智明、学生工作处原处长、学生工作部原部长、武装部原部长(兼)张炬、戏曲学院原党总支书记穆林、舞蹈学院原院长张杰兰、戏剧影视学院原党总支书记、原院长冷炎8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特此公告。
审计期间,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。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审计组办公地点:自由校区B座4楼
联系电话:0431-856183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