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,按照《吉林艺术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学院审计处组成审计组,于2025年12月18日起,对美术学院原党总支书记吴丹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原主任任慧丹、招生办公室原主任张炬、美术学院原院长刘兆武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原处长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原主任李芳、科研产业处原处长徐科锐、工会原主席迟秀兰、艺术学研究所原所长、艺术研究院原院长、校友联络中心原主任庞忠海、离退休工作处原处长尹顺爱等9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特此公告。
审计期间,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。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审计组办公地点:自由校区B座4楼
联系电话:0431-856183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