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程志等5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公告

2026-05-20


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,按照《吉林艺术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(修订)》要求,学院审计处组成审计组,于2026年5月20日起,对审计处原处长程志、研究生处原处长、研究生学院原院长、学科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屠志芬、美术馆原馆长张红梅、离退休党总支原书记尹顺爱、音乐学院原院长沙柏廷等5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,特此公告。

审计期间,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。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
审计组办公地点:自由校区B座4楼

联系电话:0431-85625899